本通告可不时予以修订,以反映并遵守适用法律的变更。如有任何更新,我们将以适当的方式告知您,例如,通过电子邮件或本软件中的讯息。最后更新日期见本通告顶端。.
向加利福尼亚州消费者的额外披露
本披露对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处理及披露加利福尼亚州消费者与本软件和相关服务(定义见上文)有关的个人信息,以及您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可能享有的权利作出了说明。本披露旨在对《数据保护通告》补充《加利福尼亚州消费者隐私法》(“CCPA”)所规定的信息。
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
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规定,我们须对我们所收集的加利福尼亚州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加以说明,其中包括识别具体的数据类型。我们直接从客户处收集个人信息,在客户使用本软件和相关服务时自动收集个人信息,并从其他来源收集个人信息(例如由专业用户(代工厂商和经销商)向我们提供其员工的信息)。如我们在本通告上文《我们收集的信息》一节所详细描述的,我们已在过去12个月收集了以下类型的个人信息:
- 标识符 (例如,专业用户(代工厂商和经销商)的企业标识符和登录密码(加密)、专业用户或其员工的名称和电子邮件信箱、设备唯一标识符(如介质访问控制(MAC)地址)
- 商业信息(例如,零件信息(产品名称、序列号、固件版本、单元日志(配置、错误)、齿轮齿数、轮胎周长、E-BIKE目的地、扭矩上限等))
- 网络活动 (例如,本软件使用日志信息(如用户操作结果和基于对话显示的操作资料(关于自行车零件故障)))
欲知有关我们收集或可能共享您的个人信息的业务或商业目的信息,敬请参阅本通告上文《用途和法律依据》一节。
我们如何共享个人信息
我们可与本通告上文《个人信息的接收者》一节所述的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并不出售个人信息。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还规定,如我们为“业务目的”将个人信息披露给第三方(例如向服务提供商披露),则须向您提供若干关于披露的信息。我们出于业务目的披露以下类型的个人信息:
加利福尼亚州赋予的权利
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赋予加利福尼亚州的消费者若干权利,其中包括:
- 对特定个人信息的访问权限 (“访问权”)
- 了解我们如何处理及共享个人信息(“知情权”)
- 要求删除我们从您处收集的个人信息的权利(“要求删除权”)
- 选择不接受“出售”(定义见加利福尼亚州法律)个人信息的权利
- 不得因行使该等权利而被拒绝获得商品或服务之权利
如欲行使访问权、知情权或要求删除权,敬请发送电子邮件至privacy@shimano-eu.com
或致电+1-800-423-2420联系我们。只有您或经您授权以您名义行事之人方可提出与您的个人信息有关的要求。行使上述任何权利的要求须 (1) 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便我们合理地验证您是我们所收集个人信息的主体(或该主体的授权代表);及 (2) 具体地描述您的要求,以便我们理解、评估并回应您的要求。我们将通过向您的注册电子邮件地址发送邮件并确认收到您的电子邮件地址的回复方式验证您的身份。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能还会要求您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我们无法验证您的身份(或确定以您的名义行事的授权代理人的权限),我们可能无法对您的要求作出回应,或向您提供您所要求的信息。希望代表加利福尼亚州消费者行使权利的授权代理人应向
privacy@shimano-eu.com 发送请求,并提交一份该消费者签署的指定您为其代理人的授权书副本。若您没有Shimano账户,但您希望通过
privacy@shimano-eu.com 向我们提问或提出疑虑,我们可能无法回应您要求行使CCPA所规定的权利之请求,包括了解或删除您的个人信息之权利。由于我们对于无账户的个人只收集非常有限的信息,我们无法按照CCPA的标准核实来自非账户持有人的要求。
此外,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民法典》第1798.83条,加利福尼亚州居民有权书面要求与其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提供 (a) 该企业在上一个日历年出于第三方直接营销目的而向该第三方披露的个人信息类型清单;及 (b) 该第三方的名称与地址。如欲行使此项权利,敬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privacy@shimano-eu.com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如您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有任何疑问,敬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privacy@shimano-eu.com联系我们。